一、入藉条件
根据德国国籍法规定,作为外国人申请加入德国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:
1、具有在联邦德国生活、居住的居留许可证。
2、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。
3、在联邦德国的生活来源不依靠社会救济和失业补助,有能力供养自己和家属。
4、具备足够的德语水平。
5、没有犯罪记录,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,不存在被驱逐出境的前景。
6、在德国拥有自己的住房或租用了住处。
7、承认联邦德国基本法,认可德国基本法对自由民主基本规定,并声明不会参加也没有参加过反对自由民主 法则的活动,也没有对德国的涉外需求有过暴力的或以暴力为方向的威胁性行动。
8、同意退出至今拥有的原国籍。
对于在德国的外国人既便已符合入籍德国的基本条件,也不会被自动地归化成德国籍,也没有义务必须加入德国籍。如果一个外国人希望继续生活在德国,并享有同德国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,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,必须自己主动提出申请加入德国籍,才能成为德国人。
新的入籍法对在德国出生的孩子有了新规定:
从2000年1月1日起,在德国出生的外国人孩子从出生之日起自动成为德国籍,先决条件是:
1、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一贯地常住在联邦德国至少8年。
2、新出生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已拥有德国永久居留许可证,或至少3年来已拥有德国长期居留许可证。
尽管有了此自动成为德国籍的新规定,但如果我出生在德国,不希望被自动成为德国籍,而继续我父母一方的原国籍,则不可以强迫我成为德国籍。国籍法又规定:该新出生孩子在未成年时具有双重国籍。当该孩子成年后,在18岁到23岁之间,由其自己对拥有哪个国籍作出选择,选择了其一后,必须退出其二,不再拥有双重国籍。
二、入籍利弊
● "利"
1、 入籍德国后便具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这是一个人基本的政治权力,不管你对政治感不感兴趣,有此权 利是你的尊严。
2、 享有去欧洲共同体所有国家和其它许多国家(如美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冰岛、列支敦 士登、摩纳哥、挪威、圣玛利诺和瑞士等等)旅行的免签证待遇。
3、 在德国享有自由迁徙权。
4、 在德国享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,和自由开业的权利。
5、 入籍德国者的家庭成员受到惠利。(如一个中国籍男士加入德国籍后,他在中国的中国籍妻子或他娶了一 个中国籍的女士为妻,该女士可较容易地获得许可来德国生活,来德国后立即可获得无限制条件的工作许 可,三年后也可以申请德国国籍。)
6、 入籍德国成为德国人后,回中国投资就会享受中国政府给予的外商投资政策优惠,无论你在中国有何困难 ,德国政府都会尽最大努力支持保护你。
7、入籍德国成为德国人后,在高福利的德国社会,如果你突然面临生活困境,会及时得到帮助,走出困境。
●"弊"
1、就中国人来讲,如果你加入德国籍后,就得放弃原有的中国籍,你要回中国,必须到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签证。
2、作为中国人加入德国籍后,在中国办理事务,可能要按对待外国人的政策执行。
三、入籍申请材料
入籍申请向户口所在地市政府入籍办公室提出,提交入籍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:
1、一份自己手写的个人简历;
2、本人的护照及德国居留许可证;
3、出生证明书;
4、结婚证书(已婚者);
5、当前的收入证明;工作人员提交工资证明,自己开业者可通过税务顾问出具目前的盈利证明或收入证明。
6、二张证件照片。
7、填写一份完整的入籍申请表。